浅谈以“网红”为表象的“注意力”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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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赵颖 

机构地区:[1]哈尔滨日报报业集团,哈尔滨150000

出  处:《活力》2019年第17期185-185,共1页Vitality

摘  要:在任何一个时代,每个公司都要进行自我营销。在传统商业时代,电视、报纸是快速宣传产品的渠道,而如今,信息过剩,移动互联网上新媒体过剩,电视、报纸都越来越受制于注意力,人们过去强调“知情权”,在大力强调“不知情权”而想躲开被各种不期而来的信息骚扰。而近年来出现的“网红”现象成为适应互联网时代的营销手法,可以让某个人或者某一商品瞬间家喻户晓,成为人人谈论的话题。这正说明了,这是个“注意力”经济时代。

关 键 词:自我营销 营销手法 移动互联网 信息过剩 不知情权 互联网时代 网红 注意力 

分 类 号:F27[经济管理—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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