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耕地建房需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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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农业知识》2019年第20期64-64,共1页

摘  要:9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正式施行,2007年12月1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占用耕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的,不缴纳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应纳税额为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平方米)乘以适用税额。

关 键 词:耕地占用税 非农业建设 计税依据 《税法》 应纳税额 占用耕地 农田水利设施 纳税人 

分 类 号:F81[经济管理—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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