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诋毁中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责任  

Liability of Network Service Supplier in Business Discrediting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杜灵燕 Du Lingyan

机构地区:[1]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出  处:《人民司法》2019年第32期83-85,共3页People's Judicature

摘  要:【裁判要旨】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商业诋毁行为的,受害方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商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商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应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关 键 词:网络服务提供商 网络用户 承担连带责任 受害方 裁判要旨 链接 必要措施 

分 类 号:TP3[自动化与计算机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