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法律诊所教育如何实现“本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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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张卫彬[1] 

机构地区:[1]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

出  处:《检察风云》2019年第23期28-29,共2页Prosecutorial View

基  金:安徽省教育厅重大教学研究项目[2016jyxm0023]阶段性成果

摘  要:法律诊所教育在我国引入近20年,各高校开展的形式呈现多样性,既有成功的经验,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未能真正实现"本土化"。主要问题表现在:部分高校接受诊所教育的学生范围有限,诊所教育流于形式;案源不多,存在脱离真实案件、真实诉讼和真实参与的异化情况等。虽然为解决这些问题,部分高校尝试与当地司法部门、律所、社团、街道办事处等合作创办法律援助工作站,扎根于城市街道社区,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参与化解矛盾纠纷等.

关 键 词:诊所教育 街道办事处 司法部门 基层群众 城市街道社区 化解矛盾纠纷 案源 本土化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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