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被认定为机动车后 保险公司可否拒绝赔偿?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刘媛 

机构地区:[1]不详

出  处:《道路交通管理》2019年第12期77-77,共1页

摘  要:【案例】2017年12月8日8时许,李某驾驶货车行驶途中遇情况向右变更车道驶入非机动车道时,与其前方右侧同向行驶的电动二轮车相撞,随后碾压电动车驾驶人张某及车辆,造成张某当场死亡。经现场勘査,公安交管部门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张某驾驶的电动二轮车技术参数属于机动车范畴,张某持与准驾车型不符的驾驶证驾驶未登记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属违法行为,但该行为不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

关 键 词:公安交管部门 非机动车道 同向行驶 电动车 机动车 保险公司 准驾车型不符 驾驶证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