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检察人员绩效分类考核工作——以青海省检察机关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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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祁晓倩 

机构地区:[1]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出  处:《青海检察》2019年第6期28-34,共7页Qinghai’s Procuratorial

摘  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岀“建立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今年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再次强调要完善政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机制,健全薪酬保障、培训考核等制度,深入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检察机关队伍“四化”建设,需要科学划分检察人员类别(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明确分类岗位职责,探索建立符合检察工作特点、符合司法运行规律的“分类管理+绩效考核”机制。

关 键 词:检察人员 政法工作会议 政法队伍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 政法人员 检察机关 司法行政人员 检察工作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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