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安吉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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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陈东升 

机构地区:[1]不详

出  处:《政府法制》2019年第34期36-37,共2页Government Legality

摘  要:从1988年的苍南民告官“第一案”之后,浙江的行政诉讼制度一直在不断探索中前进。行政案件协调化解机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败诉责任追究、行政一并解决民事争议试点、非诉行政案件“裁执分离”等一系列工作均走在全国前列,有力地促进了法治浙江建设。2017年3月,浙江省安吉县人民法院与湖州市政府法制办联合设立全国首个“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至今,安吉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共办结行政案件258件,成功调撤107起行政争议,化解率超四成。

关 键 词:非诉行政案件 行政诉讼制度 民事争议 行政争议 化解机制 出庭应诉 浙江省安吉县 安吉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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