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善抑恶”的环境信用法律条款设置探析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董慧慧[1] 李岚 叶秀[1] 

机构地区:[1]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法学院

出  处:《法制与经济》2019年第11期35-37,共3页

基  金:2015年广东高校省级重点平台和重大科研项目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社科类)“用法律制度对失信行为抑制的研究”(项目编号:2015WQNCX185)研究成果

摘  要:文章认为"抑恶"是环境信用法律对环境责任主体行为不利后果进行的救济,须通过企业破产法中的环境责任规定完善、个人信用法律制度的构建、第三方评估机构的法律地位明确等三个方面予以加强。而"扬善"是环境信用法律基于中国伦理传统,制定诱发利他行为的机制,主要通过改变主体的收益-成本结构的时间偏好,即从短期偏好改进为长期偏好,并形成公众参与的具体流程和完备的环境信用信息制度。

关 键 词:扬善抑恶 环境保护 信用法律 条款设置 

分 类 号:D922.68[政治法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