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南昌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赣府字〔2019〕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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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020年第2期4-4,共1页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xi Province

摘  要:2019年12月23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南昌市东湖区、湾里区、新建区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西省调整南昌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9]105号)精神,国务院已同意调整南昌市部分行政区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撤销南昌市湾里区,将其行政区域并人南昌市新建区。二、设立南昌市红谷滩区,将南昌市东湖区沙井街道、卫东街道和新建区生米镇划归红谷滩区管辖,以东湖区沙井街道、卫东街道和新建区生米镇的行政区域为红谷滩区的行政区域,红谷滩区人民政府驻沙井街道绿茵路669号。

关 键 词:省政府各部门 行政区划 设区市 湾里区 东湖区 新建区 行政区域 沙井街道 

分 类 号:D62[政治法律—政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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