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晋藩先生对中国古代民法研究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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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李青[1] 

机构地区:[1]中国政法大学

出  处:《中国检察官》2020年第1期19-20,共2页The Chinese Procurators

摘  要:张晋藩先生从1983年便提倡研究部门法史。他明确提出:中国古代民、刑是有分的,虽然没有形成一部独立的民法典,但民事法律条款,散见于各种制定法中。尤其是宋朝以后,民事立法不断充实。然而,自民国以来,没有出现专门论述中国古代民法的论著。相反,在西方学者中国古代只有刑法没有民法的观点影响下,国内也就不承认中国古代是有民法的,认为民事纠纷或依礼解决、或依照刑法解决,以至影响到民事诉讼著作也极为少见。

关 键 词:民事纠纷 民事立法 民事诉讼 中国古代民法 部门法 民法典 张晋藩 民事法律 

分 类 号:D929[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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