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领导批示:中南民院就设在武汉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章孟林(口述) 林晋(整理) 

机构地区:[1]湖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中南民族大学工会

出  处:《武汉文史资料》2020年第1期31-33,共3页Wuhan Cultural & Historical Data

摘  要: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们统战民族系统也同全国各条战线、各个领域一样,开始有步骤地、全面地开展拨乱反正,纠正和调整被“文革”破坏和搞乱的各种关系,解决历史遗留的问题。1979年4月,湖北省革命委员会批复:同意设立省革命委员会民族宗教事务处,与中共湖北省委统战部三处合署办公。同时,任命我为副处长。我就是从这里开始踏上民族工作战线的,直到1994年9月在湖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岗位上离休。20世纪80年代,是湖北省民族工作的恢复创建时期,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建立一州(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两县(长阳、五峰两个土家族自治县)和十多个民族乡(镇),成绩斐然。这里我只谈谈与中南民族学院恢复重建相关的一件事情。

关 键 词:民族区域自治政策 民族宗教事务 苗族自治州 合署办公 领导批示 十一届三中全会 创建时期 中共湖北省委 

分 类 号:D63[政治法律—政治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