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嫁务工有“身份”村民待遇应公平——湖南刘某与宁乡县某村一组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抗诉案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出  处:《中国妇运》2020年第2期34-35,共2页Chinese Women's Movement

摘  要:基本案情刘某1978年1月出生于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某镇某村一组,在母亲黄某某户头下申办了农业家庭户口并在一轮土地承包中分得责任田。1992年,其父为她非法购买了张家界的非农业户口,但其原有的农业家庭户口并未注销,2002年农业税改费时,刘某在家庭中落实承包地面积为3.12亩。2010年,刘某以农业家庭户口人员身份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05年8月,刘某从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毕业后到深圳务工。

关 键 词:征收补偿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非农业户口 土地承包 抗诉 分配纠纷 长沙市宁乡县 承包地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