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接与整合,大屏运营商的营销“新姿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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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刘洋 张逸醇 

机构地区:[1]不详

出  处:《国际品牌观察(媒介)》2020年第3期50-55,共6页Global Brand Insight(Media)

摘  要:随着智能大屏的渗透普及,行业各方角色趋于复杂。其中,智能大屏运营商一直是大屏生态的关键力量。这其中,又有两类格外引人注目:一是拥有集成及播控运营权的OTT牌照方、IPTV牌照方及有线运营商,它们拥有多重“身份”,绝大部分同时掌握了内容牌照或背靠广电媒体,具有丰富的媒体资源。二是拥有传输权的移动网络运营商,包括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及拥有5G牌照的中国广电,他们相比牌照运营商,作为必经的“传输管道”,起到了连接内容及终端的重要作用。

关 键 词:移动网络运营商 传输管道 中国联通 中国电信 广电媒体 有线运营商 中国广电 中国移动 

分 类 号:F62[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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