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未尽监督管理责任的定罪处罚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魏颖[1] 付想兵 

机构地区:[1]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出  处:《人民司法》2020年第11期39-40,共2页People's Judicature

摘  要:【裁判要旨】自建房房主对租户负有监督、管理义务而未尽监督、管理义务,导致租户实施犯罪行为造成危害后果发生的,属于刑法上的监督、管理过失,应定罪处罚。公诉机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被告人:徐春冬。被告人徐春冬于2010年至2017年12月间,将其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内墙子村146号自建三层楼的20余间房屋对外出租,整栋楼仅有宽0.95米的一个出口。

关 键 词:定罪处罚 公诉机关 危害后果 北京市朝阳区 犯罪行为 管理义务 裁判要旨 三层楼 

分 类 号:D920.5[政治法律—法学] D924.3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