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产核资后农村集体资金委托代理分析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韩庆霞 刘西仑 沈廷金 

机构地区:[1]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农业农村局 [2]临沂市兰山区人社局 [3]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出  处:《中国农业会计》2020年第1期41-43,共3页Chinese Agricultural Accounting

摘  要:2017年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意见》部署,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国土部等九却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通知》,正式集中启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至2019年底,全国各地已基本完成了该项工作任务,为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续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在当前清产核资全面完成后的新形势下,原来各地已普遍实行的农村集体资金委托代理机制(即乡镇代理制),是否还要继续执行,便又一次成为大家思考和议论的重要话题。本文拟结合当前工作实际,进行几个方面的粗浅分析。

关 键 词:农村集体资金 委托代理机制 清产核资 

分 类 号:F302.6[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