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唐宋请射制度的适用对象  被引量:1

On the Object of the System of “Qing She” in Tang and Song Dynasties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刘浩 Liu Hao

机构地区:[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出  处:《学术研究》2020年第5期67-72,共6页Academic Research

摘  要:"请射"犹如射箭中的,往往关系无权利人经一定期限而实现无偿对他人田业、庄宅等不动产及相关权利的占有并取得。作为唐宋时期一种特殊的产权立法,"请射"制度因特定历史契机而出台,通过国家政策加以贯彻,体现了国家治理在维护与恢复秩序及公平效率间的权衡。在立法理由、制度功能、构成要件及法律效果等方面,"请射"制度均与肇始于罗马法并为当今多数民法典所确立的"取得时效制度"有所契合。从制度的价值取向、功能目标及适用范围等方面对唐宋"请射"制度予以梳理,旨在为取得时效制度民族性立法提供本土资源和历史镜鉴。

关 键 词:请射 取得时效 唐宋 

分 类 号:D923.2[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