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立法草案的审查及其制度完善  被引量:1

Review of Administrative Legislation: Values, Limits and Prospects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王晓妹 

机构地区:[1]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出  处:《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20年第3期162-167,共6页Ecupl Journal

摘  要:我国《立法法》于2000年首次在法律层面规定了行政立法草案的审查制度,《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和《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具体规定了政府法制机构对行政立法草案进行审查的内容和程序。该制度设立的初衷是为了防止行政立法中的部门化倾向。但是实践中,政府法制机构审查面临行政体制、审查程序与专业性等诸多限制,导致其“监督力”不足,“协调力”不够,未能充分引入公众意见,以及不得不更多地依赖而非审查起草部门的状况。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的领导下,司法行政部门可以通过加强公众参与,完善行政立法过程性信息公开制度,进行成本收益评估以及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优化立法审查的方式推进对行政立法的审查。

关 键 词:行政立法草案审查 政府法制机构 司法行政部门 国家机构改革 

分 类 号:D922.1[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D921[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