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明确明后两年继续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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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商车 

机构地区:[1]不详

出  处:《商用汽车新闻》2020年第15期33-33,共1页

摘  要:本刊讯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4月2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明确,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2020年12月31曰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

关 键 词:国家税务总局 《公告》 新能源汽车产业 《目录》 车辆购置税 燃料电池汽车 工业和信息化部 插电式混合动力 

分 类 号:F42[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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