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分析  被引量:2

Analysis on Pre Withholding Individual Income Tax of Labor Remuneration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严井江 

机构地区:[1]浙江省庆元菇城税务师事务所

出  处:《注册税务师》2020年第4期35-37,共3页The Certified Tax Agents

摘  要:新《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个税法》)实施前,劳务报酬和财产租赁的个人所得税(以下简称“个税”),各地基本上是代开发票时代征的,免去了单位的扣缴。新《个税法》实施后,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中的劳务报酬所得时,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已不适合用核定征收个税。因此,个人凭劳务费发票到单位领取报酬时,单位有义务做好扣缴个税工作。单位向个人支付报酬时,应正确区分工资所得还是劳务报酬所得,只有这样,才能做好预扣预缴劳务报酬个税工作。

关 键 词:劳务报酬所得 个人所得税 税务机关 核定征收 个税法 预缴 预扣 代开发票 

分 类 号:F81[经济管理—财政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