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刘佳 

机构地区:[1]不详

出  处:《青少年法治教育》2020年第5期24-25,共2页Law-Related Education for Juveniles

摘  要:我国《宪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省、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目前,我国所采取的是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选举方式,即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由选区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全国人大代表、省级人大代表和设区的市级人大代表,分别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那么,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究竟是什么意思呢?直接选举,即由选民直接选举人大代表。

关 键 词:人民代表大会 设区的市 间接选举 选民 民族乡 《宪法》 人大代表 市辖区 

分 类 号:D921.2[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