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执行建筑业的简易征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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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肖贺然 

机构地区:[1]国家税务总局平泉市税务局

出  处:《注册税务师》2020年第8期53-55,共3页The Certified Tax Agents

摘  要: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以下简称“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以下简称“附件2”)的规定,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建筑劳务和建筑业--般纳税人选择可按简易办法计税的项目均适用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其中一般纳税人可选择按简易办法计税的项目有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本文对执行建筑业简易征收政策的方法作出梳理。

关 键 词: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 建筑劳务 一般纳税人 征收率 简易征收 建筑业 简易办法 

分 类 号:F81[经济管理—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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