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信托保障基金对信托产品投资者的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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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余露欣 

机构地区:[1]建设银行总行同业业务中心

出  处:《现代商业银行导刊》2020年第5期6-8,共3页Modern Commercial Bank Herald

摘  要:信托业,与银行、证券、保险并称现代金融业四大支柱。在大资产管理行业中,信托产品规模仅次于银行理财,截至2019年末,全国68家信托公司信托产品余额为21.6万亿元,在大资产管理行业中占比约20%风险与收益并存,伴随着国内经济进入减速换挡期,信托资产风险率持续升高。2017年之前,信托风险资产率虽有波动,但多数时候维持在0.8%以下,2018年小幅上升至0.98%,2019年末则大幅上升至2.67%。[1]本文探析在信托产品风险持续升高的背景下,商业银行作为资金信托产品投资者(即委托人),一旦信托产品项下融资者逾期还款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形,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简称“信保基金”)对投资者权益的保障作用。

关 键 词:现代金融业 风险与收益 信托产品 信托资产 信托公司 融资者 银行理财 保障基金 

分 类 号:F83[经济管理—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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