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同意传播房源信息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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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舒平锋[1] 金淑琴 

机构地区:[1]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出  处:《人民司法》2020年第23期43-46,共4页People's Judicature

摘  要:以买卖房源信息牟利为目的,在未取得房东授权、同意的情况下非法获取、提供、出售房源信息,侵害了房东的隐私及生活安宁,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

关 键 词:追究刑事责任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房源信息 国家有关规定 非法获取 生活安宁 牟利 房东 

分 类 号:D920.5[政治法律—法学] D92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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