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下班撞上施工脚手架受伤是否可以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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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施倚 

机构地区:[1]不详

出  处:《劳动保护》2020年第9期84-84,共1页Labour Protection

摘  要:主持人,你好!我单位一名员工晚上加班到8:00多钟,骑电动车下班回家,途经小区外道路、小区外墙维修搭建防护通道,因施工方原因,现场无任何警示标识,也无人值守,导致该S工撞上脚手架钢管受伤,请问该员工是否可以认定工伤?易安网友易安网友,你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关 键 词:上下班途中 非本人主要责任 警示标识 工伤 城市轨道交通 电动车 交通事故 《工伤保险条例》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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