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定罪思维模式与司法解释创制方式的反思——以窨井盖司法解释为视角  被引量:25

Thinking Model of Criminal Law Conviction and Reconderation on Formulating Method of Judicial Interpretation——An Angle Through the Judicial Interpretation of“Manhole Cover Case”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陈兴良[1] Chen Xingliang

机构地区:[1]北京大学法学院

出  处:《法学》2020年第10期3-16,共14页Law Science

摘  要:《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的内容涉及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人身罪、侵犯财产罪、责任事故罪、其他犯罪等众多方面。其中,对盗窃、破坏窨井盖行为定罪的规定,充分暴露了我国刑法关于包容犯立法方式的缺陷:侵害客体决定犯罪性质,以此取代了行为类型决定犯罪性质的原则,即以结果定罪而非以行为定罪。这种定罪思维会导致多重评价与定罪的复杂化。该司法解释采用了近年来常用的集约化制定方式,这在有效回应现实的同时,也因其创制性而在内容上肢解了刑法,在功能上取代了刑法,使司法机关在定罪量刑上形成对司法解释的依赖,影响了司法的自主性。鉴于此,我国司法制度发展的一个方向应为:采用个案式的解释方法,能够采用指导案例的,尽量不要采用司法解释,以限缩司法解释的创制,并避免设立虚置的提示性条款。

关 键 词:危险方法 法条竞合 想象竞合 集约式司法解释 个案式司法解释 

分 类 号:D924.3[政治法律—刑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