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进一步规范管理设施农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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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农村百事通》2020年第19期27-27,共1页

摘  要:天津市规划资源局会同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了生产设施和辅助设施的具体用地规模。明确对于地面沉降严重区,可定向增加集雨、水处理设施及节水灌溉设施等辅助设施用地比例,但最多不超过项目用地面积的12%。

关 键 词:用地比例 辅助设施 水处理设施 用地规模 项目用地 《通知》 地面沉降 节水灌溉设施 

分 类 号:F32[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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