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保险单为代签免责条款效力如何?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杨学友 

机构地区:[1]不详

出  处:《道路交通管理》2020年第10期77-77,共1页

摘  要:【案例】2019年7月17日16时许,丁某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到一路口处时,与前方赵某驾驶的中型厢式货车追尾,造成车辆损坏、丁某死亡的交通事故。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丁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赵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赵某驾驶的中型厢式货车登记在其丈夫崔某名下,该车在A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50万元不计免赔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事后,丁某的妻子安某等三名法定继承人将A保险公司和赵某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A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1万元;在商业三者险保额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358714.80元,不足部分由赵某、崔某承担。

关 键 词:法定继承人 车辆损坏 公安交管部门 厢式货车 二轮摩托车 代签 次要责任 交强险 

分 类 号:D920.5[政治法律—法学] D922.284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