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市场监管剑指跨省跨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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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刘光林 

机构地区:[1]不详

出  处:《中国电业》2020年第9期56-57,共2页CHINA ELECTRIC POWER

摘  要:8月12日,国家能源局官方网站发布《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跨省跨区电力交易与市场秩序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监管[2020]72号),决定从2020年7月至12月期间开展跨省跨区电力交易与市场秩序专项监管工作,以推动跨省跨区电力市场化交易规范开展,促进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优化配置。《通知》显示,此次跨省跨区电力交易与市场秩序专项监管的对象主要包括北京、广州两大区域电力交易中心,以及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两大电网公司;监管内容则主要涉及电能交易组织和执行情况、输电通道调度运行和清洁能源消纳情况、市场运营机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电能交易合同签订和调整情况、电费结算情况、市场交易信息披露和报送情况等几个方面。

关 键 词:监管内容 综合司 市场秩序 电网公司 电力资源 合同签订 国家电网 电力市场化 

分 类 号:F426.61[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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