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中不同情形的探析  被引量:1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张兆康 朱芸 

机构地区:[1]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农业农村局

出  处:《农村财务会计》2020年第11期58-60,共3页

摘  要: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工作,应该按照《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政策文件精神以“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以及对集体积累的贡献”三个方面因素作为确定成员资格的重要标准,即在判断一个特定的自然人是否具有成员资格时,以是否具有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户籍关系,是否拥有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关系以及是否对该集体的积累作出贡献作为判断是否具有成员资格的标准条件。

关 键 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稳步推进 成员资格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集体积累 自然人 

分 类 号:F32[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