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研究开发费用能否实现“三表一致”  被引量:2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李宏森 童小爱 

机构地区:[1]浙江敬业税务师事务所

出  处:《注册税务师》2020年第10期56-58,共3页The Certified Tax Agents

摘  要:有观点认为,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必须“三表一致”,即企业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财务会计报表、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中的企业研发费用数据应做到一致。这是否正确?笔者对此做出研究。部分企业经过审计存在“三表完全一致”的情况,但是笔者发现,由于很多企业的研发活动发生一些特殊情况和三者遵循的政策法规规定不同,是很难存在三表完全一致的情况的,比如:一、当企业研发费用无资本化时第一种情况:企业存在委托外部研发活动时,根据《会计法》第九条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关 键 词:财务会计报表 企业研发费用 纳税申报表 填制会计凭证 财务会计报告 期间费用 经济业务事项 研发活动 

分 类 号:F23[经济管理—会计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