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立重要数据识别标准完善数据安全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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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左晓栋 

机构地区:[1]中国信息安全研究院

出  处:《保密工作》2020年第10期13-15,共3页

摘  要:《数据安全法(草案)》在第十九条提出,国家对数据实行分级分类保护,各地区、各部门应当确定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重要数据保护目录。重要数据识别研究作为实施数据安全监管的基础,在现实中的应用已十分迫切,这不仅有利于维护国家安全,还将保障数字经济发展,释放大数据红利,推动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建设。但迄今为止,我国尚未明确什么是重要数据以及如何识别重要数据。

关 键 词:数据保护 数据安全 大数据 数据识别 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分级分类 重要数据 

分 类 号:TP3[自动化与计算机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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