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生猪需手续齐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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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农家致富》2020年第20期52-52,共1页

摘  要:江苏省如东县岔河镇读者严某来电:我长期在外打工,现想回老家养猪。请问,要办哪些手续?答:首先需要场地,不能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同时要符合当地总体规划。猪场用地可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签订设施农业用地协议,同时报乡镇政府备案审查。二是需要通过环保评估,年出栏量5000头以上的或涉及环境敏感区域的生猪养殖项目,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经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其余生猪养殖项目,要办理环评备案。

关 键 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环保评估 江苏省如东县 生猪养殖 基本农田 生态红线 生态环境 出栏量 

分 类 号:F32[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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