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转移可直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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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农家致富》2020年第22期52-52,共1页

摘  要: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读者张某来电:我想办理社保转移。请问,如何获取原参保地社保凭证?答: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规定:从2020年7月起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不再需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可直接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也可通过国家社保服务网站或“掌上12333”APP提交转移申请。

关 键 词:社保经办机构 就业转移 经办服务 贾汪区 参保人员 跨省流动 社保服务 参保缴费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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