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平潭综合实验区“一岛两标”的法政基础  被引量:1

On Jurisprudent and Political Bases of the Project of“One Island,Two Standards”in Pingtan Comprehensive Experimental Z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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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冯霞[1,2] 何嘉欣 Feng Xia;He Jiaxin

机构地区:[1]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2]中国政法大学台湾法学研究中心

出  处:《海峡法学》2020年第4期53-59,共7页Cross-Strait Legal Science

基  金: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一岛两标’职业资格比对课题研究”(项目编号:2341808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为推进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便利台湾同胞在大陆的工作生活,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率先实施“一岛两标”,即大陆标准和台湾地区标准在平潭岛内包容共存、互认互通。平潭综合实验区“一岛两标”的政治基础是两岸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从区际私法的角度来看,大陆与台湾地区属于同一个国家内两个不同的法域。在遵循各法域民商事法律制度平等的基础上,从区际民商事法律冲突和“既得权说”两个方面来探究“一岛两标”的法理所在。尽管平潭综合实验区“一岛两标”对于落实台胞同等待遇具有现实意义,但仍需进一步规范化,制定相关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并完善行政救济途径。

关 键 词:平潭综合实验区 “一岛两标” 法政基础 法域 

分 类 号:D927.57[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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