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修改《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办理程序》部分条款的通知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 

机构地区:[1]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出  处:《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20年第34期53-55,共3页

摘  要:粤环发[2020]6号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2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22号)、《关于修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部分条款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65号)内容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涉营商环境部门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清理工作的函》要求.

关 键 词:生态环境 危险废物 办理程序 营商环境 单位审查 部门规范性文件 公告 

分 类 号:D922.1[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X327[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