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出司法重拳,保障土壤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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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彭波 谢君宜 

机构地区:[1]广东固法律师事务所

出  处:《环境》2021年第2期48-49,共2页Environment

摘  要:自2017年11月底至2018年5月23日,被告人赵某功伙同被告人杨某胜、林某海、林某、郑某生在未取得处置危险废物(废旧蓄电池)资质的情况下,共同出资,租用余某新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某村委会瓦窑停车场私建厂房,从大理、临沧、昆明等地收购废旧蓄电池2921.9吨,雇佣被告人李某林组织工人拆解废旧蓄电池提炼铅锭。案发时,执法人员在厂区内查获尚未拆解的废旧蓄电池122.56吨。经昆明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该瓦窑铅酸蓄电池处置点从事铅锭冶炼生产活动,对区域土壤环境造成了污染。

关 键 词:环境污染损害 司法鉴定中心 铅锭 铅酸蓄电池 危险废物 土壤安全 富民县 停车场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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