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货物损失处理规则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出  处:《铁道知识》2021年第1期86-87,共2页Railway Knowledge

摘  要:第八章货物损失统计与资料保管第四十四条车站、直属站段、铁路局集团公司对于货物损失的责任(无论是否发生赔款)均须逐件统计货物损失按结案日期统计上报。列铁路局集团公司其他责任的,由铁路局集团公司统计.上报铁路局集团公司、直属站段根据“赔通”和“定责通知书”检查督促管内各单位及时统计上报。货物损失统计以一批为一件。但由于自然灾害、火灾、行车原因,在同一车站(区间)、同一列内、同一时间发生的多批货物损失应按一件统计,其损失等级按损失款额总和确定。一件损失由几个责任单位共同承担时,货物损失件数由主要责任单位统计:无主要责任单位的,除另规定者外,按造成货物损失的车站顺序。

关 键 词:货物损失 铁路局 自然灾害 集团公司 处理规则 检查督促 共同承担 责任 

分 类 号:F42[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