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 如何扣除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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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2021年第1期34-34,共1页Legislation and Policy of Labour and Social Security

摘  要:问:我是一名职工,与单位解除合同后获得了单位的经济补楼金。请问:经济补偿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如需缴纳,如何计算应缴纳的数额?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五条关于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的一次性补偿收人的政策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人(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人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关 键 词:个人所得税 生活补助费 所得税率 提前退休 计算纳税 职工平均工资 解除合同 一次性补偿 

分 类 号:F81[经济管理—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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