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非法行医罪其他情节严重情形的适用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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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杨堃 胡洋 

机构地区:[1]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出  处:《人民司法》2021年第8期34-36,共3页People's Judicature

摘  要:【裁判要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无医师执业资格的被告人私设诊所治疗多名发热患者后,相关患者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法院可综合考量被告人非法行医的时间、地点、接诊发热患者人数、确诊人数以及被隔离的密切接触者人数等,将被告人的行为认定为非法行医罪其他情节严重情形而对其定罪处罚。

关 键 词:情节严重 定罪处罚 行为认定 非法行医罪 密切接触者 疫情防控 肺炎病例 发热患者 

分 类 号:D924.3[政治法律—刑法学] D920.5[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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