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服务台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武瑞纳 

机构地区:[1]不详

出  处:《税收征纳》2021年第2期31-32,共2页

摘  要:税务机关对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有疑义时,应如何处理?答: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

关 键 词:税务机关 注册会计师 公证机构 发票 纳税 记账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境外 

分 类 号:F81[经济管理—财政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