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中丘陵自流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践  被引量:2

Practice of comprehensive reform of agricultural water price in hilly artesian irrigation area of central Zhejiang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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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曾瑜[1] 厉莎[1] 王巍峰 ZENG Yu;LI Sha;WANG Wei-feng

机构地区:[1]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水利工程学院,浙江杭州311231 [2]浙江省东阳市水库水电运行中心,浙江东阳322100

出  处:《小水电》2021年第3期18-20,43,共4页Small Hydro Power

基  金:2020年浙江水利科技项目(RC2084)。

摘  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是国家为提升农业用水效率,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的重要举措[1]。浙中丘陵盆地水源条件复杂,农户用水习惯粗放,水资源保护意识薄弱。东阳市政府通过聚焦农业水价改革的“两大目标”、构建“四项机制”、实施“八个一”村级制度,形成了具有浙中丘陵自流灌区特色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模式,操作性强,为南方类似灌区农业水价改革提供了参考。图1幅,表2个。

关 键 词:农业水价 自流灌区 四项机制 村级制度 

分 类 号:F323.213[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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