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调解类节目主持人的角色定位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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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刘汝君 

机构地区:[1]天津广播电视台科教频道,天津300202

出  处:《传媒论坛》2021年第9期84-85,共2页Media Forum

摘  要:随着广播电视行业与新兴媒体的不断发展,帮助普通民众解决情感纠纷与困惑的调解型电视情感类谈话节目逐渐受到了越来越多人们的关注,成为了电视荧屏中情感类节目的主力军。2015年开始,天津电视台科教频道法制调解类节目《法眼大律师》一炮打响,收视节节升高,作为首档以律师为主体的调解类节目,开创了调解节目的先河,成为法制调节类节目的行业标杆,更是为观众普法、教法。五年来,节目不断调整,不断创新,不断进步,而作为主持人,更是如此。作为连接求助者和律师的"黏合剂",更作为一档栏目的"形象代言人",主持人在此类节目中的作用,举足轻重。

关 键 词:法治调解 主持人 角色定位 

分 类 号:G224[文化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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