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相关司局答读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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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中国民政》2021年第10期46-46,共1页China Civil Affairs

摘  要:哪些事项属于村务公开的范围,应当及时公开,接受村民监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条规定了村委会应当及时公布的事项范围。综合起来看,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一是村级政务公开事项。主要是指由上级政府、职能部门下达的,由村民委员会协助办理、管理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各项事务。一般包括各级党委和政府支农惠农政策以及国家其他补贴农民、支持村集体的政策落实情况等事项。

关 键 词:村民委员会 政务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村民利益 村务公开 事项范围 村民监督 支农惠农政策 

分 类 号:D632[政治法律—政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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