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中国RoHS)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报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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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机构地区:[1]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出  处:《表面工程与再制造》2020年第5期9-9,共1页Surface Engineering & Remanufacturing

摘  要:(截至2020年9月30日)根据《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等8部门2016年第32号令)、《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实施安排》(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第23号公告)相关规定,2019年11月1日后出厂、进口的电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等十二大类产品,须开展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并将结果报送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中国RoHS)公共服务平台。

关 键 词:监管总局 信息报送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共服务平台 有害物质 合格评定 电器电子产品 洗衣机 

分 类 号:F42[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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