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作 者:伊羽雪
机构地区:[1]不详
出 处:《医食参考》2021年第7期26-26,共1页
摘 要:药品有效期是指药品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质量及药效能够符合规定要求的时限,也是供临床使用的最长有效期限。根据规定,药品有效期应当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标注,年份用四位数字表示,月、日用两位数字表示。具体来说,有几种不同的标注方法。举例来说,如果标注的是“有效期”为2022年1月,就是说药品至2022年1月31日还有效,即有效期是指当月而言;如果标注的是药品“失效期”为2022年1月,则表示药品可以使用到2021年12月31日,即药品在标注月份的第一天就已失效;如果是有效期为2年的药品,比如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20/09/21,则该药品可用至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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