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当众猥亵的判断  被引量:1

Judgment of Obscenity in Public Places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董亚楠 王辉 Dong Yanan;Wang Hui

机构地区:[1]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出  处:《人民司法》2021年第20期27-28,32,共3页People's Judicature

摘  要:【裁判要旨】判断在公共场所当众犯罪的构成,第一层面是对公共场所的判断,即实施犯罪的场所必须在行为之前已经足以被认定具有公共性特征。而第二层面的审查,要看行为人是否系当众犯罪,还要结合行为人对被害人的伤害程度、对公共秩序的损害结果以及行为人主观恶性等方面综合判断,以达到罪责刑相适应。

关 键 词:主观恶性 公共场所 罪责刑相适应 损害结果 公共秩序 综合判断 伤害程度 裁判要旨 

分 类 号:D924.3[政治法律—刑法学] D920.5[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