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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沈君劼 庄澄宇[2] 刘敬锋[2] 叶庭均[2] 张胤 郑宪友[1] 王蕾[2] 虞佩[2]
机构地区:[1]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六人民医院骨科,200233 [2]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骨科,200025
出 处:《国际骨科学杂志》2021年第4期258-262,共5页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Orthopaedics
摘 要:分析扳手腕导致肱骨干骨折的特点,并比较不同骨折类型及不同内固定方式的临床疗效。方法回顾性分析2010年9月至2019年9月期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收治的21例扳手腕导致的肱骨干中段骨折患者临床资料,其中AO分型12-A1型8例,12-B2型13例,有6例12-B2型患者伴有桡神经损伤。所有患者均采用切开复位锁定钢板内固定治疗,根据内固定方式分为外侧钢板内固定组(5例)、后侧钢板内固定组(12例)、双钢板内固定组(4例)。收集患者基线资料,并比较各组患者手术前后影像学指标,采用臂、肩、手障碍评分(DASH)评估上肢功能。结果12-A1型骨折患者术后DASH评分(10.29±5.45)分,12-B2型骨折患者术后DASH评分(9.17±3.34)分,两者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外侧钢板内固定组术后DASH评分(7.63±1.26)分,略低于后侧钢板内固定组的(9.32±3.28)分和双钢板内固定组的(12.91±6.05)分(P>0.05)。所有病例术后未发生神经及血管相关并发症。结论不同锁定钢板内固定方式治疗扳手腕导致的肱骨干骨折均能取得良好疗效,外侧单钢板内固定预后略优于其他内固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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