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性院校法律本科人才实践教育路径研究--以广西民族大学为例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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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黄姿维 黄琳富[1] 杨红文[1] 

机构地区:[1]广西民族大学,广西南宁530006

出  处:《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1年第3期117-123,共7页Journal of Guangxi Administrative Cadre Institute of Politics and Law

基  金:2018年度广西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重点项目(2018MSZ009)。

摘  要:“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背景下,法律本科人才实践教育培养面临着新挑战。地方性院校法律本科人才培养应当与以理论教学为主的重点法学院校相区分,培养具有法律实践技能的实用性法治人才。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为地方性院校开展实践教育做了有益尝试,实践教育是实用性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路径。新形势下,法学实践教育目标应当重构为四位一体的目标,应当提高法学专业实践教育课程比重、创新和丰富实践教育形式、构建实践教育法治人才培养共同体、强化“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

关 键 词:法学教育 卓越法治人才 地方高校 实践教育 

分 类 号:D920.0[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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