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育机关和戏园之间:陕西易俗社的身份建构和焦虑——从1928年印花税事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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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郭红军[1] 

机构地区:[1]上海戏剧学院

出  处:《戏曲艺术》2021年第3期66-71,78,共7页Journal of National Academy of Chinese Theatre Arts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戏曲现代戏创作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8ZD05)阶段性成果。

摘  要:陕西易俗社是民国初年成立于西安的一个社会教育机关,也是一个集秦腔教育、创作和演出于一体的新型秦腔班社。自1912年成立起,易俗社创始者和后来管理者特别在意班社的教育机关属性,往来公牍中屡次强调该社为陕西省教育厅所属教育机构。1928年,易俗社因印花税缴纳问题多次与省政府和财政厅交涉,表面上看是纳税和经济问题,实际上隐含着对班社教育属性的重申。陕西易俗社作为民国时期一个有影响的戏曲改良班社,培养演员、编演戏曲、营业演出乃至秦腔发展方面颇有成绩,也得到当时观众、其他秦腔班社和省内外各界认可,以著名秦腔班社身份屹立于西北大地。然而,就身份彰显而言,易俗社更愿意以教育机关身份示人,并不断建构和重申自己的教育属性身份。

关 键 词:陕西易俗社 印花税 教育机关 戏园 身份 

分 类 号:J825[艺术—戏剧戏曲] K258[历史地理—历史学] F812.42[历史地理—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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