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的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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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焦志 

机构地区:[1]不详

出  处:《秘书工作》2021年第10期23-27,共5页Office Administration

摘  要: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都是接受公文的机关,统称受文机关。虽然同为受文机关,但是在用途、用法、编排上有很多区别,需要予以特别注意。一、为什么要区分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主送机关是“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抄送机关是“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

关 键 词:抄送机关 受文机关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主送机关 受理机关 公文 《条例》 

分 类 号:C93[经济管理—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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